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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来源:北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2 11:02:27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二十四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本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包括:

①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②按正确的会计基础编制;

③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④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⑤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

⑥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⑦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⑧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等重要信息。

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是什么?

为了充分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编制会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数字真实

会计报表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核算资料,按一定的指标体系加工、整理、编制而成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必须计算

准确、真实可靠,做到表从账出,账表相符,切忌匡算估计,弄虚作假。

(二)内容完整

对外财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编报,填列齐全、完整。不论主表、附表或补充资料,都不得漏填、漏报,更不能任意改变报送的内容。如

报表规定项目内容容纳不下,可以利用附表、附注以及其他形式加以说明。

(三)编制及时

会计报表时效性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完毕并如期报送,以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会计报表资料的需要,及时了解单位

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采取措施,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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