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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租赁业务的财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北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5 11:45:46

答: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甲公司出租A、B两项房产,均为一次性全额收取租金,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费用,

收到租赁费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费用:

借:营业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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