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税税率,即调整后暂时执行的关税税率.
关税暂定税率, 是在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优惠税率和出口税率的基础上,对进口的某些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关键部件(但只限于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出口的部分资源性产品实施的更为优惠的关税税率.这种税率一般按照年度制订,并且随时可以根据需要恢复按照法定税率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定第392号)第十一条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应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你司货物 如果既有暂定税率,又有最惠国进口税率,应当从低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