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所提供发票与真实业务不匹配。实务中,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经济业务根本就没有发生,而假借所取得的发票(有可能是买的假发票)要求报销付款;第二种情况是业务真实发生,但发票的内容如品种被变更;第三种情况是真实发票因遗失等原因而找不到了,只能找一张其他类型的发票来替代入账。根据《会计法》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