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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费开具的发票可以进项税抵扣吗?


来源: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7/25 9:32:13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公司购买的车辆保险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且未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车缴的保险增值税,如果开具的是增值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车辆保险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税额

2.相关政策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含车船税合计等,作为纳税人报账凭证。

3.企业可以凭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的备注栏记载的车船税合计来入账,即增值税发票作为纳税人报帐凭证,报帐金额包括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的车船税合计(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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