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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时注册资金未到位怎么办?


来源: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17 9:14:34

1、如未破产.那么,各个股东按照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来分割剩余财产即可.

2、如果破产.那么,必须经过法院清算.在债权人的债务和未缴资的限度内,股东需要补交.此时,其他股东有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的时候,注册资金还没有实缴到位,这时可以注销吗?

注册资本代表了股东的责任,不一定非得缴足才可以注销。

流程:

1、解散事由出现(一般为开股东会,解散公司);

2、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部门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10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登报公告。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完成之前不得对单独债权人清偿。

4、出清算报告。

5、报股东会确认。

6、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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