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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帐帐款出售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来源:蚌埠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28 8:15:18

出售应收账款这种筹资方式在我国将得到很大发展。出售应收账款可分为无追索权让售和有追索权让售两种情况,笔者现参照国际上的有关做法,分别就此介绍如下:

一、无追索权让售的会计处理

无追索权让售是指应收账款购买方即金融机构要承担收取应收账款的风险,即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而出售方则承担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的损失。为此,金融机构在购买应收账款时一般要按一定比例预留一部分余款,以备抵让售方应承担的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的损失,待实际发生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时,再予以冲销。

二、有追索权让售的会计处理

有追索权让售是指出售方企业应承担向购买者即金融机构偿付的责任,在已让售应收账款上发生的任何坏账损失,均应由让售方企业承担。由于金融机构对无法偿付的应收账款具有追索权,对于这类出售业务,根据其性质不同也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是按销售业务处理,即在交易发生时注销应收账款,同时将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是按借款业务处理,即在交易发生时不注销应收账款,而是增加一个负债类账户,一般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票据,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作为融资成本,需要在应收账款持有期内摊销。

应付账款的账务处理基本情况

1.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被称之为应付账款,通过“应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

2.应付账款科目可以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账款是流动负债科目,应付账款增加时,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应付账款减少时,借记该科目。期末应付账款余额通常为贷方余额,表示应付未付款项的金额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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