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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开具免税发票怎么做帐?


来源:芜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8 10:09:4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或农村专用合作社,购买的初级农产品作为企业的生产资料,可以凭收购发票或取得的免税普通发票,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免征增值税,仍然按不免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月末确认减免税额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农民合作社开的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业产品,可凭自行开具的有抵扣联的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向农业生产者企业、单位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凭其开具的普通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收购或购进农业产品凭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应按照先付款后抵扣规定执行。(国税发[1994]122号 财税[20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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