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供应商多开发票的,可以留作下月抵扣


来源:芜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29 9:42:14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多转了,原分录红数冲回

借:相关科目 (负数或红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负数或红数)


上一篇:供应商多开发票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下一篇:供应商发票已开收到退款怎么做账?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