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如何理解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安庆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3/6 14:15:51

答:对于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看以下规定:

财税〔2017〕43号: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上一篇:培训费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

下一篇:子公司分红少数股东权益怎么做分录?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