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
如果该股东是企业员工,也就是说在企业发放工资的,其差旅费可以理解为公司支出,可以作为管理费用。
如果该股东不在企业发工资,不从事管理活动,那么你报账的时候,就不要写明是**人的差旅费,直接在摘要中写“报差旅费”就可以了。
如果发票抬头写的是个人名字,不可以在公司报销。如果报销了,不能所得税前扣除,还应视为向股东分红,缴纳个所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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