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转让定价


来源:吉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3/7 9:59:05

理论上讲,国有股协议转让包括估价和定价两个环节。估价是依据估价模型方法评估企业内在价值,定价则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最终价格。目前在国有股协议转让时,往往以不低于静态净资产帐面价值为标准来确定交易价格。这种定价方式的不合理之处在于,有形资产重置价值或帐面价值不能反应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股权价值,盈利能力强的资产可能与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资产账面价值相差无几。如果是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仍按净资产定价,收购方很容易就能从再融资或股权再出让中获取资本利得。例如一家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收购按每股净资产值定价,收购完成一年后公司通过配股使每股净资产上升了2.1倍多!而另一方面,对一些劣质企业来说,如果按低于净资产值出让就属国有资产流失来操作,肯定也不会有买家敢来铤而走险。实际操作中这类问题已十分突出,最近山东某上市公司的原大股东和现控股股东,就因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和受让国有法人股,而遭到了原大股东债权银行的起诉。

定价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上下浮动;一是按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根据财政部规定,国有股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协议双方多采取略高于每股净资产的定价方式。事实上,目前的转让价格通常都是双方在一起谈出来的。有时,他们也许会找一家中介机构来评估,但更重要的是双方的协商。即使是有多家受让方,也不是谁给的价钱最高就转让给谁。诸多的因素都在考虑之中,譬如重组后的职工安置、税收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市场上普遍认可的转让价格,一般介于超出净资产的30%~40%之间。

上一篇:掌握债务资金成本计算

下一篇:股权回购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