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请问我公司打官司问客户追回了货款,客户还给了我们欠款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这利息是做营业外收入,还是进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呢?案件受理费进营业外收入对吗?
回复:你好,欠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方)。案件受理一般是支付给法院的,不做收入,收到时可以冲抵之前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利息
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视支付所入科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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