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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是永久性差异?


来源:九江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7 9:02:20

在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可分为以下三类:

(1)可免税收入.有些项目的收入,会计上列为收入,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不可扣除的费用或损失.有些支出在会计上应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上不予认定,因而使应税利润比会计利润高,计算应税利润时,应将这些项目金额加到利润总额中.

(3)非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作为收入征税.有些项目,在会计上并非收入,但税法则作为收入征税.

永久性差异:最常见的有: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各种行政罚款,税收滞纳金,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税法允许加计扣除50%形成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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