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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会计培训班:会计人员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来源:上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31 10:27:13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对丢失文件之类事项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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