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税务登记证注销后,只有提交材料重新办理,才能恢复.
从新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原件.
2.公司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
4.验资报告.
5.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7.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
填写《重新税务登记表》向国税窗口申请,等税管员核准后,就可以恢复成正常户,领购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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