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难免会出现差错,税务机关检查时发现差错,如影响到当年的利润,就要承担税务责任。如果公司本身是亏损,在收入、成本费用错误纠正以后,公司变为盈利,当年就属于少缴税,按律可以治个“偷税”;如果纠正以后,公司还是亏损,没有导致公司少缴税,就只是属于“虚报计税依据”,不能按偷税论处。所以,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不一定就是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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