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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仁和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回收期法


来源:安庆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6 10:41:48

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的各年现金净流量回收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回收期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对各投资方案初始投资额与预计现金流量之间相互关系的计算,确定回收全部初始投资所需时间,然后比较各相关方案投资回收期的长短,选择最佳投资方案。一般说来,投资回收期越短,说明项目投资效果越好。所冒风险也越小。根据各年现金净流量是否相等,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如果各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投资回收期可按下式计算:投资回收期=初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如果各年现金净流量不等。投资回收期应根据各年末的累计现金净流量与各年末尚未回收的投资额进行计算。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项目的风险和流动性水平。但是,投资回收期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回收期满后项目的现金流量状况,可能导致公司优先考虑急功近利的项目,而放弃能够带来长期价值最大化的项目。因此,回收期法通常作为辅助参考指标,在项目初步筛选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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