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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来源: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4/2/23 10:44:24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办法计税: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解释1】必考:消费税中3类组价

【解释2】“关税完税价格”与增值税相同,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

2.适用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

(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

4.进口货物应纳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1)申报时间——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2)征税机关——由海关代征

(3)申报地点——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期限——按照规定,应当自海关填发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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