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房产契税什么时候交?


来源:淄博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29 10:2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上一篇:房产契税如何计算?

下一篇:如何算个人所得税税率?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