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1月1日起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
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农产品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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