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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对于合同违约金该怎么进行入账、处理


来源:安顺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4/9 8:38:03

与购销业务无关的合同违约金,不是税法规定的发票应载经济事项,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入账就可以。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收入

注意:

如果销售合同正常执行,企业收取购货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增值税的销售额中。

如果销售合同没有执行,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并不存在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作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政策参考: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

凭证

2、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违约金是价外费用,是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

违约金是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违约所销售的货物的适用税率,如销售货物适用17%的税率,则按17%税率计算,如所销售的货物为13%的税率,则按13%的税率计算。

违约金一般不区分价款与税额,一般按照一个总额计算,比如一批货物价税合计的5%,计算销项税额是:违约金/(1+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违约金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收/支违约金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二.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三.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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