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相关等等税法规定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三)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购进的农产品,既可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也可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进项税还可以抵扣?
这是一种虚拟抵扣,其实农民卖农产品是不交增值税的,企业收购再卖出的时候要交13%的销项税,同时可以抵扣10%的进项税。
其实这个进项税是不存在的,但是这是国家对农民的一种优待。
国家对于农业发展的一个优惠扶持政策,首先,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税的,这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
然后,考虑到市场流通环节的规律,如果像其他免税产品一样,进项不允许抵扣,收购企业就会因为没办法抵扣而不向农民收购了。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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