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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涉税


来源:铜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4/19 11:39:32

一、增值税

1.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

2.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费依据,征收率为3%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费依据,征收率为2%

三、房产税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4.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在开征范围内,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2.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

1.出租房屋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2.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六、个人所得税

1.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4.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5.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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