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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能否通过验证?


来源:铜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5 11:15:33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已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再退回销售方作废.

二、你们误作废发票,对方又认证,双方信息上传比对后,税务机关的稽核系统将显示比对异常信息,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一般次月就会下发协查信息.

三、因为销售已实现,纳税义务发生,因此虽然你们已在开票系统将该发票信息误作废,但按规定,仍应当作"不开票收入"如实申报交税(否则属于偷税).然后耐心等待并配合好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即可. 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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