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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旧货物的怎么确定销售额


来源:遵义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8 12:05:27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 12月28日国税发〔1993〕154号)

例如,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视机,开出普通 发票20张,收到货款6万元,并注明已扣除旧货折价1万元,本月销售额是多少?

销售额= (60000+ 10000) +(1 +17%) =59829. 06(元)

注:以旧换新销售,是纳税人在销售过程中,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并以折价款部 分冲减货物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

折扣方式销售。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直销方式销售。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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