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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来源:昆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14 9:50:40

库存现金是指留存在企业出纳员处的现金。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会根据实际需要,核定给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

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

由于情况变化,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才能调整库存现金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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