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应持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缴销外经证需要资料如下: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二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外出经营合同或其他外出经营活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核销报验登记时提供).
【注意】:具体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部门.
缴销外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代开建安发票时:
①若外经证上的金额没有开完且外经证未到期:则办税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在办理报验登记后,在外经证上加盖"已报验"章;
②当外经证上的金额全部开完或外经证到期时:需持外经证至主管分局办理外经证缴销手续.
③特殊情况,外经证上的金额未开完也未到期但需要办理缴销的,可至主管分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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