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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怎么避税


来源:昭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2 12:02:43

1.有效利用知识产权避税。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将预先持有于自身名下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对公司进行增资,由于评估价格可控,所以将极大地增加其自身权权益,进而在股权转让时可以极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税金的产生。

2.“合理理由”的适用,有人认为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绝对不能低于其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得,也非如此,只要有合理理由,交易价格还是可以低一些的,这些合理的理由包括:

1)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在这种情形下零转让亦允许,

2)如果目标公司连续多年亏损,从一般人的观点看来如果股权不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亏损下去;

3)尽管公司净资产很多,但是存在一些其他情形,例如:公司的一笔很大的应收账款确定无法回收(如债务人破产、债务人被注销、通过执行程序有效的判决仍无法得到执行等),此种情形下,交易价格可以合理低于公司净资产。

4)其他合理的理由,这为税务机关的腐败埋下法定的伏笔。

3.在股权转让前一段时间(6个月至一年),通过增加坏账准备计题等财务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净资产;如果自然人股东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业务交易,选择合适的交易并适用的税种等减少股权交易税金的产生。

4.不可违法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存在极大法律风险。签订阴阳合同避税其实是一种逃税行为,可能引发民事诉讼,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股权转让一般涉及到三个税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在谈税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持股主体和股权主体这2个概念。

持股主体顾名思义就是指持有股权的是谁。持股主体一般有四种,分别是个人、个体工商户、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其中包括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

股权主体指的是被投资的企业。比如,某某公司有甲乙丙三个股东,甲为公司制企业,乙为个独,丙则为个人股东,在这个某某公司中甲就是股权主体,被投资的企业主体,甲乙丙就是持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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