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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确定


来源:玉溪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4/24 9:51:09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6、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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