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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销售锅炉设备税率及分录怎么写?


来源:玉溪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21 8:54:25

答:纳税人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安装则按安装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锅炉安装增值税率为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一般纳税人销售锅炉同时带安装业务,其会计分录如下:

先发出锅炉: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安装并交付使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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