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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士为您解答三证合一后国税变更流程


来源:曲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0/12 9:20:10

答:对于三证合一后国税变更流程,财会人士为您整理了如下方法:

1.已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领取税务机关制发的《纳税人告知书》,提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有关涉税事项:

①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按新设企业处理。企业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补充采集相关基础信息。

②因企业住所变更,涉及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的,仍按原注销迁移流程办理,企业需按《关于印发《迁移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税征科[2009]11号)进行申请。

③因涉及涉税事项调整,对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投资方变化的,在办理工商变更后,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④企业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2.对2015年9月30日前设立,并已取得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在工商办理变更时需提交原税务登记证。原税务登记证遗失的,企业需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刊报样。

温馨提醒您:

在窗口变更完税号后,提示您还要办理如下手续:

1.到税控管理窗口更新税控设备;

2.及时更新一证通或CA证书;

3.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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