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新会计准则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税金及附加什么时候计提?
如果月末有增值税时,才需要提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按照应交增值税额提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如果本月没有应交税金,那就不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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