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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乘试驾车怎样计提折旧?


来源:蒙自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14 9:33:25

答:试乘试驾车计入固定资产,当然要计提折旧。

试乘试驾车销售时可以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2012年第1号公告《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1号公告”)。

1. 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1月1日前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经使用后又销售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 一般纳税人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经使用后又销售的,如果其属于按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则销售时可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否则一率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 如果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试乘试驾车怎样做会计分录:

从厂家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开机动车发票并上牌后: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保险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的如购置税、牌照费等计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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