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贸型企业不需要收到尾款才能核销
而且全国是8.1号以后就取消了核销.还有核销单
实在不行就去国税办延期
出口收汇已认定和未认定的区别是什么?
答: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在货物出口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收汇核销,证实该笔出口价款已经收回或按规定使用.
出口收汇制度是国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对企业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实行跟踪的监测管理制度.整个过程以 核销单为主线.
认定就是已经确认了此项外汇汇款成立,反之则未确认.
上一篇:股东实缴出资额怎么填?
下一篇:货款付错了供应商怎么做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