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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挂账违反什么规定?


来源: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0/13 15:57:29

答:如果是个人往来,数目较大时间超过三个月就有挪用公款嫌疑,如果是单位往来,超过两年就要计提坏账准备。

往来款长期挂账的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税法规定对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要作为计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为了避免这两笔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长期挂账。

清理不及时的往来账违反什么定性依据?

答:定性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36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23条"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29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30条"各种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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