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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与职工培训费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哈尔滨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8/9 8:42:18

答:虽然通常情况下纳税调整时,职工培训费一般都是作为职工教育经费计算可列支金额,但是实际职工教育经费与职工培训费用并不完全一致。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可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而以下几种是不能列支为职工教育经费的情况:

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扣除。也就是说,不必占用教育经费的列支限额。

综上所述,职工培训费用不等同职工教育经费:1.属于职工培训费用但是未必是企业所得税口径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等职工培训费用,就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企业所得税口径职工教育经费中虽包含了符合条件的职工培训费用;但不仅仅是职工培训费用,比如还包括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及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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