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赔偿奖励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以本期合同约定的无赔偿奖励金额冲减本期或后期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金额,则对本期或后期以实际收取的保费金额作为营业额。
如果保险公司采取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单独返还无赔偿奖励,未将返还的无赔偿奖励在收取保费的发票中注明,则不得冲减应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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