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在“期货增加金”科目下设置“套保合约”和“非套保合约”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和非套期保值(投机)业务买、卖期货合约所占用的资金。同时。企业还需要设置“递延套保损益”科目,核算企业在办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手续费、结算盈亏。
1企业开仓建立套期保值头寸追加套期保值合约增加金时,应根据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期货增加金——套保合约”科目,贷记“期货增加金——非套保合约”或“银行存款”科目。
2现货交易尚未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已经平仓的会计处理。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平仓及结算盈亏时,若是盈利,借记“期货增加金——套保合约”科目,贷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若是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结转其占用的增加金,借记“期货增加金——非套保合约”科目,贷记“期货增加金——套保合约”科目。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在交易或交割时发生的手续费,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期货增加金——套保合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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