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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程量清单是否还有独立费的概念?


来源:南京优路教育时间:2019/12/2 12:42:41

【解答】:执行工程量清单后,不应再有独立费的概念。原计价行为中,发包方常常将土方、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等单独分包出去,并以独立费列项,逃避规费,是建筑市场不规范的表现。采用工程量清单,企业自主报价,发包方不应分解工程。对于图纸不准确的、甲供材料价格不明确的,可以暂估价、量列入,不应以独立费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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