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堤防工程外业探测报告编写的规定?
【解答】1、完成野外探测和资料分析后,应编写堤防隐患探测成果报告。报告应包括探测堤段概况、探测方法与技术要求、资料分析与解释、结论与建议、有关附图附表等。
2、探测堤段概况应包括地形、地质、历次大洪水中出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加固处理情况等。
3、探测方法与技术要求应包括探测工作起止日期、探测起止桩号、探测方法、探测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测线布置、布极方式、工作量等内容。
4、资料分析与解释应包括资料分析选用的参数,对探测中发现的异常点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堤身质量分析等。
5、结论与建议应包括本次探测中发现的隐患情况,探测堤段质量评价、隐患处理建议,并对探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6、报告附表应包括隐患探测成果表和堤身质量分类表等。隐患探测成果表应包括异常点序号、桩号(顺序排列)、位置、隐患性质、埋深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堤身质量评价表可按隐患发育段、质量相对较好段和质量较好段分列,表中应包括起止桩号、长度和必要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内容各表可以不同:隐患发育段应说明隐患性质及数量,相对较好段可说明堤身土质状况,质量较好段可不说明。
7、报告应附有视电阻率剖面图和电测深曲线或视电阻率色谱图,可附隐患分布图和堤身质量分类图等。隐患分布图的横坐标为堤防桩号,纵坐标可用隐患密度表示,计算隐患密度的长度以100.0m为宜。
上一篇:底层减柱的限制
下一篇:堤防工程劈裂灌浆制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