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管理范围在有堤防的河段为两岸堤防护堤地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堤防及护堤地,在无堤防的河段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护堤地范围的确定应符合《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的规定。
2、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以外,应划定一定区域,作为工程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横向宽度应符合《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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