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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措施


来源:菏泽优路教育时间:2018/5/26 9:59:47

为保证各方面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保证措施。

(一)总则

1、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公司员工人人抓施工,个个管安全,要让安全第一的意识落实在行动上。

3、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组织安排施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听取汇报,调查隐患,制定措施。

4、服从上级和地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工作督促。

5、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配合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建立了安全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形成专管人员成线,群管成岗。

6、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7、各施工队、各工种,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二)细则

1、由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在进场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范教育,进场后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落实,各班组在班前布置工作时必须讲安全。

2、所有配有安全保护的设施,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施工用电必须配备保护装置做到安全用电。

3、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及穿着工作服,并必须配有安全防护设施,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安全工作。

4、施工现场不许吸烟、不允许生火烧水或作其它用途。保证施工现场有序作业、不制造噪音,不影响其它单位或施工人员工作或作业。

5、施工期间保持开展工作例会、安全会议、施工进度会议,并做好记录和整改方案。

6、装卸建筑材料及相关货物、建筑垃圾应合理安排有序进行,确保安全,防止对已装修部位造成损害,否则追究个人责任。

7、按工程进度领用材料,堆放应按指定位置,保证施工现场、公用场地无障碍,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8、施工期间服从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员的安全检查和工作督促,对安全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整改意见,施工人员必须服从。

(三)责任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工到位。

1、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按时提出在项目施工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作业的技术指数,负责对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实施。

(3)、经常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认真对新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坚持做到没有合格证不能上岗。

2、专职安全员职责:

(1)、努力学习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安全制度。

(2)、督促公司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对严重违章违规作业者,有权令其停工。监督施工设计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协助公司领导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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