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积混凝土的界定,是根据冶金、电力、核电、石化、机械、交通和大型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施工经验。
本规范对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厚大块体结构的最小厚度和体积作了的规定(见规范2.1.1条)。同时,考虑目前许多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结构虽然其结构的厚度和分块体积并不大,但由于其在施工和结构设计中忽略了温控和抗裂措施,使得这类结构在施工阶段中出现裂缝,影响了结构的使用和耐久性。
因此,把需要温控和采取抗裂措施的这类混凝土结构称为是有大体积混凝土性质的混凝土结构,本规范也适用于这类混凝土结构的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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