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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资产划入母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来源:德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4/18 9:03:24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的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因此,你公司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子公司资产划入母公司,以存货出资的时候增值税是以售价交税的,但不能走收入科目,固定资产的话,先做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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