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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摊销属于材料费吗?


来源:高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10 10:55:13

"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在施工现场建造的生产和生活用的各种临时性的简易设施.工程完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原来的作用,需要拆除或作其他处理.

由于临时设施的使用期限一般较长,在使用过程中又基本上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因此,其价值也应逐渐地转移到受益的工程成本中去.因此,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一般应采用分期摊销法,既按照临时设施的预计使用期限或工程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原理与固定资产的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基本相同.但要注意的是,由于临时设施一般在工程完工后需要要拆除,所以其摊销期限是预计使用期限与工程的施工期限孰短原则确定.如果临时设施的价值较低按照重要性原则,也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如果临时设施为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服务,还应按照一定标准,在各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为了核算于临时设施的成本及摊销清理情况,施工企业应设置"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三个科目.

(1)"临时设施"它的借方登计购置或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计出售,拆除,报废不需用或不能用的临时设施的转出成本.

(2)"临时设施摊销",它的借方登计出售,拆除,报废,盘亏的临时设施的已提摊销额.贷方登计按月计入工程成本中去的摊销额.该科目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它的借方登计出售,拆除,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的净值及其清理费用,贷方登计收回出售临时设施的的价款和清理过程中的残料价值或变价收入,临时设施清理完毕后,如果本科目贷方余额,则将该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如果是借方余额,则将该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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