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专项资金支出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专项资金支出即专项支出,它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且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为了核算各种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事业单位应该设置“专款支出”账户。该账户属于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单位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实际开支的料、工等费用,贷方登记专款资金支出收回数。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专款支出的累计数。该账户应按专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借记“专款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成,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人专款”科目,贷记“专款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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