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异地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纳税人并不是都要开具《外管证》的,税总发【2016】106号文 对《外管证》开具范围有了明确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开展建筑安装工程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开具《外管证》。只需提供: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盖公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为营业执照,且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材料),2、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没有合同或者合同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下一篇:外管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