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4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这一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种情况:
①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为每次收入总额减去800元所剩的余额;
②纳税人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为每次收入总额减去收入总额20%所剩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所谓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含税劳务报酬计算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计算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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