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被盗属于财产清查中的盘亏,按会计准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核算过程分为两步。
1、发现原材料被盗时
盘亏的原材料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库存商品”。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2、上报管理当局处理时
盘亏的原材料,需报经管理层批准后才能作出处理。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按“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盘盈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存货盘盈时首先应当记入借记“存货”,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按规定手续批准后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贷记“管理费用”。
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存货盘盈的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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